2020年12月30日,由天禾所擔任發行人律師的安徽荃銀高科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荃銀高科”)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安徽荃銀高科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荃銀高科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荃銀高科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荃銀高科2010年5月26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主營業務為優良水稻、玉米、小麥等主要農作物種子的研發、繁育、推廣及服務業務,以及通過“品種+品牌+資本”發展專用小麥、優質水稻、青貯玉米等訂單農業業務。
從荃銀高科IPO起,天禾律師已為荃銀高科提供超十年的法律服務,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由本所張曉健律師、盧賢榕律師、史山山律師和熊麗蓉律師擔任發行人律師,從項目啟動伊始全程參與,為荃銀高科本次申請提供了全方位、高質量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