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衍禾律師事務所主任汪大聯律師與天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簫律師共同代理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保證金質權確認之訴(執行異議之訴)案件歷經合肥中院一審被駁回、安徽省高院二審改判勝訴、對方申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被裁定駁回之過程,最終入選2015年第一期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成為同類案件的參照案例,為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依法維權確立了范本。
附案例鏈接,供研究參考。
http://www.0534yw.com/falv_display.asp?New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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