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樂樂律師 男,漢族,1992年10月出生,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2019年畢業于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2020年11月進入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
朱樂樂律師主要工作業績如下:
金融證券業務領域: 參與張家港廣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廣大特材”,股票代碼“688186”)再融資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參與安徽眾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眾源新材”,股票代碼“603527”)非公開發行項目;參與合肥安達創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專項法律服務項目。 為宣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宣城市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公司等公司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安徽淮海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股權激勵及對外收購事項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中加健康工程研究院(合肥)有限公司收購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企業改制法律業務和法律顧問領域: 為六安永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先后為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等國有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先后為安徽豐原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匯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雙環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美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舒合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酷豆丁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綠動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省寧國市東波緊固件有限公司、喜神(安徽)食品有限公司、中勘資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科君達視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顯智能機器人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破產法律業務領域: 作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的破產管理人參與辦理深圳愛唯格生活電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怡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石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邦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迪亞通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撥浪鼓實業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破產案件。 代表平安銀行作為債權人參與辦理新疆金暉集團破產重整案件。
民商事訴訟法律業務領域: 代理或參與沈陽遠大智能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訴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李某春訴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第一建設工程集團安徽有限公司、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方某梅訴合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凌世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巢湖新華房地產有限公司訴徐某雄、馬某燕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合肥建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徐某標、張某壽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等案件。
電話:0551-62677062 電郵:zhulele@tianhelaw.cn 通信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A座35樓